这家公司被勒令向一名因拒绝全天开着摄像头而被解雇的员工支付73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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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离奇的事件中,一家总部位于佛罗里达的公司强迫其在荷兰工作的远程员工开着网络摄像头整整一天,因为那里正在进行一个虚拟培训项目。但是员工拒绝了这个订单,并没有按照要求去做。此外,这名员工在被公司解雇时提起了诉讼,结果,法院命令公司向该员工支付73000美元的赔偿。8月23日,软件公司“Chetu”要求这名员工开着他的网络摄像头,现在该公司正在承担后果。

加上这个,asNL时报报道了他说:“每天被摄像头监控9个小时,我觉得很不舒服。”此外,该员工还对公司说:“这是对我隐私的侵犯,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这就是我的相机没开的原因。”同样,这名员工表示,他的日常工作已经受到公司的监控,他还与公司共享屏幕,让他们知道他在电脑上做的所有事情。他说,这可能足以让公司跟踪他的工作,但要求他的相机一整天都开着是不可能的。

但是,在这起案件中,该员工的身份并没有被披露,在拒绝该要求的情况下,公司于8月26日以法院文件显示的“拒绝工作”和“不服从命令”为由解雇了该员工。这名员工在他所在的荷兰提起了诉讼,称这并不是“立即被解雇的紧急理由”。此外,他说这是对他隐私的直接侵犯,他有权完全拒绝这类要求。

为此,法院发表声明称:“雇主没有充分说明解雇的理由。此外,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拒绝工作,也没有任何合理的指示。”根据法院的说法,公司产生的请求是不“合法有效的”,这使雇员处于辩护的地位。此外,法院还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发表了声明。文章说,“观察员工有严格的条件。”

更不用说,这篇文章进一步阐明,“对员工在工作场所的视频监控,无论隐蔽与否,都必须被视为对员工私人生活的严重侵犯。”这是在2017年的一项案件裁决中通过的。因此,这家软件公司现在陷入了困境,因为它必须支付“5万欧元(约合4.85万美元)的公平补偿、2700欧元的拖欠工资、8373.13欧元的错误解雇赔偿,以及他未支付的假期津贴”由法院指定.让我们看看案件进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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